行業動態 | 國家首批“共享村落”來啦!鄉村旅游、田園養老迎來發展高潮! 昆侖綠建木結構 8月20日
對于鄉村來說,隨著主要勞動力的進城務工,“空心村”成為了不可避免的結果,良好的自然環境、閑置的樓房土地……這是鄉村資源的極大浪費,而在2017年推出的“共享農莊”形式就改善了此種現象。
“共享農莊”指把農村閑置住房進行個性化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并根據需求改造為市民田園生活、度假養生等多種模式,再通過互聯網對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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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共享農莊”的有較強的局限性,在這個大背景下,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于近日發布公告,推行實施第一批“共享村落”(即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使用權出租),作為一種新的農村資源利用形式,無疑使當地民宿、鄉村旅游、田間養老等產業迎來更加廣闊的平臺發展。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共享村落”50戶房源,地處渭河北岸,分布于高陵區張卜街道張家村、南郭村。
1. 什么是“共享村落”?
“共享村落”是指村集體或農戶委托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在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上進行流轉交易的閑置宅基地和房屋。農民通過“共享村落”平臺,將閑置的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出租,獲得收益,增加財產性收入。
高陵區“共享村落”區位圖
2.“共享村落”可以干什么?
“共享人”獲得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使用權后,在出租期限內用于創新創業,發展鄉村旅游、民宿、創意、文化、商貿、娛樂等產業,也可用于個人休閑居住及養老等用途。
3.“共享村落”使用權出租年限有多久?
共享年限原則上不高于20年。
4.“共享人”能獲得什么樣的權益?
交易成功后,“共享人”可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享有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融資抵押擔保權等權益。符合創新創業條件的,享受西安市高陵區創新創業扶持政策。
5.哪些人可以申請“共享村落”?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共享。
“共享村落”對于共享人也是有保障的。高陵區出臺的相關辦法中提到,達成合作交易的,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共享人享有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融資抵押擔保權等權益。符合創新創業條件的,還可享受高陵區創新創業等扶持政策。